环球今亮点!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资料图】

原标题: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充分认识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认真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通知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使“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行政处罚”。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对象为从事文物经营的主体,主要涵盖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古玩旧货市场及其中商户、互联网文物经营平台及其中商户等。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既要加强对各类线下主体的监管,也要加强对通过互联网途径开展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确保执法对象全覆盖。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建立科学有效的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案源监测制度,及时办理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之间要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建立健全文物市场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互通共享机制,在工作会商会议制度框架下定期联合开展信息研判,做好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衔接工作,实现对文物市场的全程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依法没收的文物,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将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作为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根据文物市场案件特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或者从事未经审核文物经营等案件,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及时做好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移送的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文物市场案件的接收查处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将文物市场违法违规举报办理和督办案件查处情况作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的重要参考,评选确定一批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针对本地文物市场现状开展联合研判,尽快找准突破口,抓好大、要案件查处,通过执法实践带动建立常态化文物市场执法机制。

(总台央视记者 田云华)